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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营改增”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发布时间:2016-11-16 11:27:57 ┊ 作者:admin ┊ 浏览

 
营改增税率
税率17%
提供加工、修理、修配劳务
销售或进口货物(除适用13%的货物外)
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
税率13%
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气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
粮食、食用植物油
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
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、农业产品
税率11%
转让土地使用权、销售不动产、提供不动产租赁、提供建筑服务、提供交通运输服务、提供邮政服务、提供基础电信服务。
税率6%
金融服务       增值电信服务    现代服务(租赁服务除外)
提供生活服务   销售无形资产    研发和技术服务
信息技术服务   文化创意服务    物流辅助服务
鉴证咨询服务   广播影视服务    商务辅助服务
其他现代服务   文化体育服务    教育医疗服务
旅游娱乐服务   餐饮住宿服务    居民日常服务
其他生活服务
零税率
际运输服务   航天运输服务
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
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
纳税人出口货物(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)
税率11%
转让土地使用权、销售不动产、提供不动产租赁、提供建筑服务、提供交通运输服务、提供邮政服务、提供基础电信服务。
税率3%
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%(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)建筑业老项目简易征收率为3%;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%。
税率5%
1、销售不动产:
(1)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(2)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(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),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(3)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,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税。
(4)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,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(5)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(不含自建)的不动产(不含其购买的住房),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2、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:
(1)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(2)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(不含个人出租住房),应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(3)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(不含住房),应按照 5%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(4)个人出租住房,应按照 5% 的征收率减按 1.5% 计算应纳税额。
3、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、天然气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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