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在深圳的企业申请商标(商标申请权)/专利转让声明,需提交:
(1)公司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公司资质证明;
(2)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办理,不能委托他人代办。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(应注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公民身份号码等)及其身份证;
(3)商标(申请受理证明等)/专利证书;
(4)打印好转让声明书,并提供打印好的声明书的电子版;
(5)企业公章及公安机关发的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;
(6)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(注明同意转让或受让情况);
(7)受让方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
(8)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(有签订的需提供);
(9)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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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转让详情请联系创富邦工作人员。